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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1年“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管理论文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1-04-27 浏览次数: 3023

苏教科院〔20218

  

  

关于举办2021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市、县(区)教育局、教科室:

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、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,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提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管理研究水平,推进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。经研究决定,举办“2021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全省基础教育管理者、中小学(幼儿园)校长(园长)、行政管理人员、教师及教育科研人员。

二、论文要求

1.论文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公开发表过,立足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实践,立意新颖、观点鲜明。

2.选题范围

1)学校文化:校园文化建设、区域教育科研文化建设、班级文化建设

2)学校管理:校长领导力提升、学校管理团队建设、教育信息化建设、学校安全与法律

3)教科研管理:学科教研组建设、教学组织管理

4)教师管理:师德师风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

5)学生管理:德育、班级管理、社团建设

3.参评论文格式统一。文本格式为:标题二号黑体,单位、邮编和姓名四号楷体,摘要小四号楷体,正文四号宋体,1.5倍行距,参考文献和注释五号楷体,字数在3000-6000字;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:学校+姓名

三、参评办法

1.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2.各市县相关部门组织论文初选,并以各县(区)80篇论文为上限推荐,不接受以个人的方式参加评选。

3.已正式发表、已投寄其他刊物或已参加其他论文评选活动的不得参评。

4.参评论文需提交纸质稿和电子文档。纸质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各市县组织单位公章,以保证论文的原创性,如发现抄袭他人或网上论文将向所在单位通报;电子文档由各市县相关部门统一放在一个压缩包内提交,压缩包以所属区(县)+2021征文的方式命名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,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、规范性和权威性。

2.参评论文经初评、复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,分设特等奖、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特等奖为3%,一等奖为7%,二等奖为15%,三等奖为20%

3.另设优秀组织奖,颁发给组织推荐较高质量论文参评的单位或集体。

五、其它未尽事项

1.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630日(以邮戳为准)。

2.20219月组织专家评审并举行颁奖活动;获奖者统一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获奖证书;特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名单择期在《学校管理》杂志上公布,优秀获奖论文将分期选登在《学校管理》杂志上。本次活动通知见http://xxgl.jssnu.edu.cn

3.为了更好地规范文本管理,特附上附件1、附件2,请各单位参照(只需填写序号,编号和总序号由主办方统一填写)。

附件2和参评论文电子档的压缩包请统一发送至:njxuexiaoguanli@126.com

4.参评论文邮寄地址: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《学校管理》编辑部

邮编:210013  联系电话:025—83758200

  

附件:1.评比审核表

       2.征文登记表

苏教科院2021 8关于举办2021年“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”评选活动的通知(1)-红头.pdf附件1.docx附件2.docx